山西省物价局关于核准二00一年度第二批价格鉴证机构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地、市、县物价局:
根据我局《关于对部分价格鉴证人员及机构资格证书进行年检换证的通知》晋价事字(2000)第415号文及《关于价格鉴证(非涉案物品)机构的资格认定及申领机构资格证书的通知》晋价事字(1999)第394号文规定,经审阅,核准第二批“涉案物品估价鉴定机构”及“价格鉴证(非涉案物品)机构”认证发证和年审换证的单位共计22个(详见附表)。以上机构证书有效期均截止2001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
核准2001年度二批价格鉴证机构资格证书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