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城区人民政府、市规划局、房管局、土地局:
为了进一步提高我市城市品位,改善投资环境,改善市民住房条件,市政府决定实施樊城汉江大道改造工程。现对汉江大道改造工程拆迁范围明确如下:
樊城汉江大道改造工程拆迁范围东至:丹江路,南至:汉江堤,西至:长虹路,北至:东方红大道(丹江路至一桥头段)、解放路(一桥头至长虹桥头段)。总面积:52.03公顷。
望你们按照工程进度确定拆迁期限,并参照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落实拆迁补偿政策。望拆迁双方自觉遵守国务院《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市政府《
襄樊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在规定期限内全面完成拆迁任务,以保证汉江大道改造工程顺利进行。
一九九九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