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上海市市容环卫局关于渣土管理有关行政事权下放的通告
根据沪容环发(2004)271号文“关于下发《市、区(县)市容环卫管理部门事权下放意见》”精神,自2005年1月4日起,由原上海市渣土管理处第三管理所受理的“审核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上的建设工程的建筑垃圾排放处置计划,核发建筑垃圾处置证及市重大工程的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申报、回填登记、渣土(泥浆)水运中转等行政事项”,现下放到各所在辖区内的渣土管理部门接受办理。
特此通告。
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二○○五年一月四日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电话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电话咨询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电话咨询
相关法律法规
»
第112P章:安排指明(荷兰王国政府关于民用航空服务)(双重课税)令
»
关于国际清算银行豁免的议定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南非共和国政府关于南非航空公司定期航班飞越中国航空的换文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柬埔寨王国政府关于互设总领事馆的换文(一)柬方来照
»
設立第四屆東亞運動會澳門組織委員會股份有限公司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乌克兰政府海关互助协定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