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深入推进“工业兴市”战略,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努力克服和缓解工业企业在当前改革和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增长方式转变,实现工业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工业企业服务年”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九届八次全会精神,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开展为企业服务活动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5)18号)的要求,坚持以服务企业为主旨,以解决企业面临的主要困难和突出问题为重点,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完善兑现政策,创造“和谐创业”的良好环境,进一步保护好、引导好、发挥好工业企业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努力在宏观环境趋紧、要素制约凸显、能源原材料价格上涨的情况下,同心同德,克难攻坚,确保我市工业经济持续健康较快发展。
二、内容和重点
以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为主体,帮助工业企业解决当前在结构调整、技改投入、科技创新、搬迁改造、市场拓展、人才培养、招商引资、深化改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主动热情、千方百计地提供优质服务。服务内容应以企业的需求为第一信号,急企业之急,帮企业之需,解企业之难。年内要重点做好以下服务工作:
(一)加强银行企业沟通,疏通资金供应渠道。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通过银企洽谈会、重点项目推荐会等多种有效形式,帮助银行了解重大工业项目和企业资金需求,推动银企交流与合作。年内召开两次以上市级银企洽谈会,向金融机构推荐投资项目,帮助企业缓解融资难问题。
更好地发挥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作用,通过组建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库,有序开展信用等级评价等工作,尽快形成担保贷款风险分担机制。
(二)加强有序用电工作,确保重点企业用电。做好科学调度和计划安排工作,进一步完善有序用电方案。进一步加强需求侧管理,加快负控装置的安装,做好企业最高用电指标的核定、分配和管理工作,科学安排企业生产用电和避峰让电。尽量避免大面积和长时间拉闸限电,确保国家级开发区和市重点工业企业的生产用电。
加快地方电力项目和电网的建设。认真落实相关政策,更好地发挥地方热电企业顶峰发电作用,调动企业利用自备发电机发电的积极性。
(三)培育发展劳动力市场,缓解劳动用工困难。各级政府、劳动部门要继续发展和完善劳动力市场,建立全市性就业服务体系,促进劳动力的合理配置和流动,统一协调劳动力供求关系,满足企业用工需求。要采取“走出去”的方式,牵头组织企业到西部、中部劳动力相对富余的地区招工。通过“政府搭平台、企业招员工”的方式,建立相对稳定的招聘渠道,帮助企业解决用工困难。要提供企业员工的职业技术教育场所,加强技术工人的岗位技术培训和劳动保护教育培训。
(四)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引导产业升级换代。积极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帮助企业建立技术中心、研发中心,对在开展信息化应用、技术攻关、新产品开发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的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予以表彰奖励。积极创造各种条件,吸引国内外大企业大集团、科研院所和权威机构来本地设立研发机构、技术中心、检测中心等公共平台。加强产学研合作,鼓励和帮助企业与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和项目开发渠道,形成技术创新的支撑平台,加强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的科技攻关,提高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五)加大品牌宣传力度,拓展杭州产品市场。积极组团参加在全国、全行业有影响力的品牌展览、展销会。继续参加中国国际服装服饰博览会、哈洽会、香港时装节、中国跨国采购洽谈会、上海国际工业博览会等活动。同时把重点放在与接轨上海、开发大西部、改造东北老工业基地等相关的活动上。继续办好杭州产品网上交易会。
开展系列杭州女装推广、宣传活动,认真搞好杭州女装万里行活动,组织杭州女装企业赴全国十大省会城市招商、招展。继续办好杭州国际女装博览会,做好中国国际丝绸博览会的筹办工作,拓展杭产品销售渠道,为企业搭建对外交流平台。
(六)缓解土地瓶颈制约,加快企业搬迁进程。按照区别对待、有保有压、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的原则,重点保障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重大工业投资项目用地。要进一步深入调查现有土地使用情况,制定政策,鼓励企业依法盘活闲置土地,利用好存量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率,实现集约用地、节约用地。
切实推动市区企业搬迁工作,帮助落实搬迁企业的用地,加快协调搬迁资金的筹措。提高办事效率,简化搬迁的各项审批程序。对暂时无地搬迁的企业,要创造条件鼓励企业就地进行技术改造。
(七)加强安全生产督查,全面建设“平安杭州”。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体系。深入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考核工作,完善达标考核的标准和办法,在2005年年底前全面完成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以及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和年销售收入(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的达标考核工作。
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检查,加大对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力度,广泛宣传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报道和舆论监督。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强化相关岗位职工和管理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不断增强广大职工和市民的安全意识,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打造“平安杭州”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三、工作机制
(一)建立工业企业服务年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负责工业企业服务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检查督促。协调小组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成员由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经委、建委、国资委、财政局(地税局)、国税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劳动保障局、外经贸局、科技局、环保局、公安局(交警支队、消防支队)、工商局、质监局、房管局、安监局、电力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经委),负责日常工作,市经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协调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各项工作进度,布置、落实下一阶段工作,研究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三)各区、县(市)和市级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制订本部门、本地区“工业企业服务年”活动方案,明确落实责任,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活动方案要上报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地各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牢固树立心系企业、服务企业的公仆意识,进一步提高对开展“工业企业服务年”活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为企业服务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把“工业企业服务年”活动作为“便民、利民、安民”的有效载体。
(二)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各牵头单位服务活动要务求实效,切实解决影响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防止走过场和搞形式主义。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制订相关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各牵头责任部门应将项目实施进度及有关情况按月反馈给协调小组办公室。在项目完成后的15日内,由牵头部门负责将书面总结及时上报协调小组办公室。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新闻单位要加强宣传报道,营造合力兴工的社会舆论氛围。要通过电视台、电台、报纸等新闻媒体,宣传各级各部门为工业企业服务的工作情况,表彰先进典型。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掌握动态,利用简报和“杭州工业经济信息网”等载体,及时收集交流活动情况和工作经验。
五、督查考核
在“工业企业服务年”活动中,协调小组将对各服务项目和各部门的服务工作进行督查。“工业企业服务年”活动结束后,由协调小组办公室以书面形式组织广大工业企业对各部门的服务工作和效果进行评议,并以企业的满意程度为依据进行考核评比,表彰奖励先进。考核结果将以书面形式反馈给各部门,并作为市“满意单位不满意单位”评选活动的参考依据。
各区、县(市)也要加强对活动的督查考核,确保活动既有声有色,又扎扎实实。
二○○五年五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