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和促进我市道路运输市场健康、公平、有序、和谐的发展,市交通局、工商局、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国务院《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及公安部《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自2006年5月中旬开始,用半年的时间,联合对我市的机动车客运、货运经营者及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者、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新旧机动车的销售企业和交易市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等道路运输市场进行专项整顿,重点是取缔无证照违法经营行为,解决营运车辆偷逃国家规费的问题;根治非法改装营运车辆行为,从源头上治理超载超限问题;规范道路货运代理和货运配载业户的经营行为,解决坑骗货主等欺诈问题;治理严重扰乱行车秩序的交通违章行为,从根本上杜绝各种事故瘾患;规范新车销售和旧车交易行为,解决目前我市二手车交易的无序竞争问题等等。通过专项整治,打击非法经营,保护合法经营,使我市的道路运输市场达到法人主体明确,营运市场机制更加规范,为我市的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大同市交通局 工商局 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06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