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建设(规划)局:
在最近召开的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上,省委孟建柱书记、省政府黄智权省长在讲话中多次强调要加强城乡规划建设工作,并特别强调要抓好村镇规划与旧村改造这两个关键环节,切实改变农村建房无序等问题。这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城乡规划建设工作的高度重视。在1月20日召开的全省建设工作会议上,省政府赵智勇副省长和胡柏龄厅长也就加强村镇建设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和全省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全省村镇规划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视村镇规划工作
村镇规划是目前我省城乡建设工作中最薄弱的环节。到2003年底,我省建制镇、集镇规划编制率为78.2%,村庄规划编制率仅7.3%,与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极不适应。为尽快改变这种局面,全省建设工作会上已经明确,要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大村镇规划工作的力度。今年内力争所有建制镇、集镇完成总体规划的编制,30%以上的村庄完成建设规划的编制。为确保这一目标的实现,各级建设(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必须高度重视村镇规划工作,并将省厅有关村镇规划工作的目标和要求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抓紧研究解决村镇规划工作中的实际问题,从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来保证村镇规划编制任务的完成。省厅将于2月下旬召开全省村镇规划工作会议,研究与布置今年全省村镇规划工作。
二、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村镇规划的编制
为扎实推进全省村镇规划编制工作,拟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市、县(区)成立村镇规划建设领导小组,按职责分工落实村镇规划编制的责任。二是分解任务、市县乡联动。省厅已将村庄规划编制任务下达各设区市(见附件三),要求各设区市将村镇规划编制任务分解到县(市),县(市)再分解到乡镇,在县级规划建设部门的组织下,充分调动乡镇、村的积极性。三是争取政策、筹措资金。各级规划建设部门应积极向当地政府报告,争取将村镇规划编制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乡镇和村也应积极筹措规划编制经费。通过市、县、乡、村的共同努力,解决村镇规划的编制经费问题。四是培训队伍、组织实施。省厅计划在一季度举办全省村镇规划编制技术培训班,培训市、县(区)村镇规划编制的业务骨干。要求市规划建设部门也举办相应的培训班,培训参与村镇规划编制工作的相关技术人员。各地要按照《村镇规划标准》和《江西省村庄规划建设导则》,组织规划设计单位和相关技术人员认真编制村镇规划,并将此作为建设系统开展“三下乡、五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做到早布置、常检查、抓落实。下半年,省厅还将对各地村镇规划编制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三、集中力量抓好重点村镇规划的编制
各地要按照省厅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突出抓好以下重点村镇规划的编制:一是全国重点镇、省重点镇、示范镇的总体规划修编、详细规划的编制;二是其他建制镇、集镇总体规划的编制与修编;三是城市周围、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及风景名胜区周边的村庄规划的编制。为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请各县(市、区)认真填报《江西省已编制完成的村镇规划情况表》和《江西省村庄规划编制计划表》(附后),并于3月20日前报各设区市建设(建委、规划局),由各设区市建设(建委、规划局)汇总后于3月30日前统一报我厅村镇建设处。
附件:一、江西省已编制完成村镇规划情况表(略)
二、江西省村庄规划编制计划表(略)
三、江西省村庄规划编制任务表(略)
江西省建设厅
二○○五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