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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成立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基础教育资源中心的通知

上海市电化教育馆:
  为进一步适应本市全面推进课程教材改革对教育资源建设的长期需要,根据上海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市电化教育馆增挂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基础教育资源中心牌子的通知》(沪编(2005)156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基础教育资源中心(以下简称资源中心)。资源中心与上海市电化教育馆(以下简称市电教馆)合署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同时为加强基础教育资源的统一规划建设,决定将涉及基础教育信息化多媒体教育资源建设职能划归到资源中心。
  一、管理体制
  市教委对资源中心实行目标和任务管理。业务工作接受市教委基础教育处指导。资源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

  二、主要职责
  (一)承担本市基础教育资源建设的规划和协调工作。
  (二)收集、发布基础教育资源需求信息。
  (三)组织基础教育资源征集、引进、开发和整合工作。
  (四)负责基础教育资源发送、技术支持、用户管理和反馈信息收集。
  (五)承担本市基础教育资源库及资源服务网站的管理工作。
  (六)组织基础教育资源的研究、评价、推荐和交流工作。
  (七)开展市教委授权和委托的其它有关工作。

  三、领导职数、内设机构和事业编制
  资源中心设主任1名,由市电教馆馆长兼任。
  资源中心内设机构3个。内设机构领导职数3名。资源中心内机构名称和主要职责:
  (一)规划室
  开展基础教育资源建设的研究和规划工作,制定并指导实施中小学现代远程教育资源建设计划;收集、整理和分析国内外教育资源信息,发布教育资源需求信息;协调基础教育资源建设有关工作。
  (二)项目室
  组织基础教育资源征集、引进、开发和整合工作;组织基础教育资源库和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教育资源发送、技术支持、用户管理和反馈信息收集;承担本市基础教育资源库及资源服务网站的管理工作;指导本市基础教育资源教学应用。
  (三)评价室
  拟定基础教育资源建设技术标准;组织基础教育资源的评价、推荐和交流工作。
  为适应加强基础教育资源的建设的需要,市电教馆增挂资源中心牌子后,其原内设机构将作适当调整。市电教馆事业编制控制数保持不变,资源中心所需编制由市电教馆内部调剂解决。
  请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五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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