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阳市、桐庐县、淳安县经贸局,临安市、建德市经发局,滨江区发改经济局、余杭区发改局:
根据《浙江省资源综合利用企业(项目)认定实施办法》(浙经贸资源[2001]703号)等文件精神,经对你县(市)、区所属企业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申报情况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认定以下18家企业为资源综合利用企业
杭州陇梅废纸经营有限公司
杭州余杭区彩诗废品回收经营部
杭州三江废旧物资回收经营有限公司
富阳市禹航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富阳市流星废旧物资有限公司
富阳市万力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富阳天隆物资有限公司
富阳鑫宇废旧物资有限公司
临安青山废渣资源综合利用经营部
临安市天诚废纸经营部
临安市利民废旧金属经营有限公司
临安市昌盛五金厂废旧金属回收经营部
桐庐华江废品回收有限公司
桐庐春江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桐庐盛大物资有限公司
桐庐联强废金属再生利用有限公司
桐庐军罗成废旧金属再生有限公司
建德市天成金属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二、同意认定以下3家企业经营业务中的废旧物资购销为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杭州世达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桐庐金威贸易有限公司
淳安县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杭州市经济委员会
二○○六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