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市区)商务主管部门:
各省的灾后重建项目相关数据已陆续报来。经与财政部沟通,需对有些事项进一步明确,以便后续工作的开展,具体如下:
1、原调查表中“农产品市场”项的大棚和门店分别统计因灾损失情况及重建计划,商业附属设施栏不用填写。
2、原调查表中“重建方式”栏中的重建和修复项分别统计重建和修复总投资。
3、进一步核实“养蚕大棚”和其他项受损情况,力求数据准确、合理、说服力强。
4、调查汇总表需经当地省级民政主管部门盖章,否则数据不予采纳。原上报表有民政部门盖章的,重填的调查表不需再盖章。
5、为便于与财政部的进一步沟通,就受损设施还需明确受损设施单位名称、地点等,各地还需上报商务流通设施灾后重建项目明细。
请重新填报相关调查表(见附件,在//scyxs.mofcom.gov.cn/政策发布栏下载),于3月6日前上报(附电子表),过期不候。
联系人:王敏 电话:(010)85093881 85093884(传真)
电子邮箱:jsb322@126.com
商务部市场运行司
二OO八年三月四日
附件1: | |||||||||||||
商务领域流通设施灾后重建项目调查表汇总表 | |||||||||||||
填报省(市区): | 填报省市区省级民政主管部门(盖章): | ||||||||||||
序 号 |
受损设施名称 | 基础设施因灾损失情况 | 重建情况 | 申请中央 补贴资金 (万元) | |||||||||
受损数量 (个) |
面积 (平方米) |
受损金额 (万元) |
重 建 | 修 复 | 总 投资额 (万元) | ||||||||
数量 (个) |
面积 (平方米) |
重建投资额(万元) | 数量 (个) |
面积 (平方米) |
修复投资额(万元) | ||||||||
1 | 农产品市场(含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城乡集贸市场、城市农贸市场或菜市场以及“万村千乡”农家店) | 大棚 | |||||||||||
门店 | |||||||||||||
库 房 | |||||||||||||
2 | 生猪定点屠宰场 | 车间顶棚 | |||||||||||
交易大棚 | |||||||||||||
待宰圈 | |||||||||||||
3 | 中央活畜储备基地 | 房 舍 | |||||||||||
4 | 流通企业冷链设施 | 低温冷库 | |||||||||||
高温冷库 | |||||||||||||
5 | 蚕茧设施 | 收购站 | |||||||||||
库 房 | |||||||||||||
蚕房(棚) | |||||||||||||
合 计 | |||||||||||||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盖章): | 填报人: | 联系电话: |
附件2: | ||||||||
商务领域流通设施灾后重建项目调查明细表 | ||||||||
填报省(市区): | ||||||||
序 号 |
受损设施单位名称 | 受损情况 | 重建情况 | 申请中央 补贴资金 (万元) | ||||
面积 (平方米) |
受损金额 (万元) |
重建 | 修复 | |||||
面积 (平方米) |
重建投资额(万元) | 面积 (平方米) |
修复投资额(万元) | |||||
备注:1、受损设施单位名称为××市(县)××企业。2、重建和修复项不能重复填写,仅能选择一项。 | ||||||||
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盖章): |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