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中医药管理局、卫生厅局中医处,局各直属单位:
为研究部署2008年的中医药工作,做好2008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的筹备,根据《中医药政务信息报送管理暂行办法》,现将报送工作总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2007年全国中医药工作会议、全国中医药工作座谈会及《2007年中医药工作要点》有关要求,认真总结本地区、本单位2007年中医药工作情况、主要成绩和经验,分析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本地区、本单位2008年中医药工作思路。
二、工作总结内容要简明扼要,避免工作事项罗列。对已落实的工作,要报告工作成效;对正在抓紧落实的工作,要报告进展情况以及完成工作目标的具体计划;对落实有较大难度的工作,要分析说明原因并提出相应的措施及建议。
三、请于2007年12月20日前将书面材料一式2份报送我办。
联 系 人:李昱 闫冰
联系电话:010—65914968、65930822
传 真:010—65950776
二○○七年十二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