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关于宁波华泰投资有限公司收购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的意见

宁波华泰投资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宁波维科精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文件收悉。经审核,我会对你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0号)公告收购报告书全文无异议,请你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