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海南省物价局关于不同意收取外国人及台港澳人员在琼就业调节费的批复

海南省职业介绍服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收取外国人及台港澳人员在琼就业调节费的请示》(琼职介(2000)98号)收悉。鉴于外国人及台港澳人员在琼就业调节费属新增加向企业的收费项目,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等问题的决定》和《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治理向企业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减轻企业税外负担的决定》的有关精神,经研究,不同意你中心收取外国人及台港澳人员在琼就业调节费。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