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
登录        电话咨询
海南省财政厅、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停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通知

为了减轻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负担,鼓励招商引资,依据国务院《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适用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收暂行条例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停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通知》(国税发[1994]038号)的精神,经省政府批准,决定从2004年10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停征收城市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此前发生的应税行为,按原规定执行。

 
二○○四年十二月三日


相关法律法规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