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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宜昌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宜昌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宜昌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宜价服字[2003]172号)悉。经研究,同意宜昌市国土资源交易中心继续按照省物价局鄂价房服函[2002]107号文件所规定的中介服务收费标准执行。 
 
 
二○○四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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