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物价局关于神农架林区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神农架林区物价局:
你局《关于林区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收取有关服务费的请示》(神物价文[2003]34号)悉。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整顿和规范招标投标收费的通知》(计价格[2002]520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林区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中心对入场建设工程招投标单位提供场地、技术资料服务以及咨询服务时,可收取场地租赁费、技术资料服务费和咨询费,具体标准批复如下:
一、场地租赁费标准:租用信息大厅每半天500元;交易大厅每半天400元;租用评标室每半天300元;租用办公室每平方米每月10-25元(以使用面积计算),包括水、电、物业管理等费用。场地租赁费向招标人(招标代理人或承租人)收取。
二、技术资料服务费(包括资料的整理费用):建设工程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费标准为400元 ;中标金额超过100万元,每增加100万元以内(含100万元)的,收费标准加收150元。技术资料服务费向中标单位收取。
三、咨询费分口头咨询费和书面咨询费:口头咨询费每次50元,书面咨询费每次100元。
四、招投标交易中心收取上述费用后,招投标活动中不得再以任何名义收取其它费用。同时,要切实加强收费管理,确保招投标交易中心提供质价相称的服务。
上述收费标准自2004年1月15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
二○○四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