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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阶段“菜篮子”工作的通知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确保我省“菜篮子”产品长期稳定供给,提高“菜篮子”产品的质量卫生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阶段“菜篮子”工作的通知》(国发(2002)1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我省新阶段“菜篮子”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认清形势,明确新阶段“菜篮子”工作的目标任务
  自1987年国务院提出实施“菜篮子”工程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我省各地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全面发展农村经济,确保农副产品有效供给,全省“菜篮子”工程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果,基本结束了“菜篮子”长期短缺的历史,产品总量不断扩大,品种日益丰富,市场购销两旺。但由于种种原因,我省“菜篮子”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菜篮子”商品基地建设和基础设施建设滞后,投入不足,发展缓慢;产业化发展速度较慢,品牌产品少,规模化程度低,市场竞争力不强;“菜篮子”产品结构不合理,品种和质量不能适应多样化、优质化的消费需求;“菜篮子”产品的质量卫生安全问题比较突出,质量标准与检验检测体系建设落后。随着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菜篮子”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要求突出抓好产品质量卫生安全,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新阶段我省“菜篮子”工作的任务是:以保障长期稳定供给为目标,以提高“菜篮子”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水平为核心,以加强质量标准、检验检测、质量认证和市场信息体系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加快实现由比较注重数量,向更加注重质量、卫生、安全转变,逐步实现由阶段性供求平衡,向建立长期稳定供给机制转变,让广大群众吃上“放心菜”、“放心肉”,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突出重点,落实新阶段“菜篮子”工作的主要措施
  为完成新阶段“菜篮子”工作任务,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加快“菜篮子”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标准和检验检测体系的建设。
  要积极采用、推行“菜篮子”产品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抓紧补充制(修)订以无公害农产品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为重点的地方标准,使“菜篮子”产品在生产、加工、流通的各个环节都有统一的标准和技术规范,逐步实现标准化的生产与管理。加快建立健全统一、权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在抓紧重点建好省级农产品综合质检中心基础上,各地要陆续建设完善地(州、市)、县(市、区)级质检机构。省农业厅要逐步建立和完善常规性的监测制度,建立长效监督约束机制。同时,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社会监督,增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二)加强“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和生产环节的监管。
  1.加快“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各地要面向市场,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突出特色,按照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大力推行无公害标准化生产,积极创建具有不同季节、不同品种、不同区域特色的“菜篮子”产品安全生产基地和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要结合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业生态、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创新基地建设机制,提高“菜篮子”产品基地建设的综合效率。要在生产过程中推行档案记录和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要充分发挥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通过公司加基地加农户等形式,带动农户按照标准化、专业化、区域化的要求,进行“菜篮子”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从源头上把住“菜篮子”产品质量卫生安全关。
  2.加强农业生产环境监测与保护。各级人民政府和农业、环保等部门要采取坚决措施,严格禁止向“菜篮子”产品产地排放重金属废液、放射性废水、未经处理的含病原体的污水、有害气体及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倾倒废弃物和生活垃圾。省农业厅要会同环保等部门,组织开展基本农田质量普查监测,摸清现状,有针对性地加大产地环境的整治和净化工作,科学调整“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布局,促进品种结构优化。有关部门要制订水源保护规划,加强“菜篮子”产品供水水质管理,合理施用肥料、农药,严格控制面源污染。
  3.加强动植物疫病和农业投入品监控与管理。加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生产中的疫病净化和环境消毒工作,加快动物无规定疫病区建设。要加大农民技术培训力度,加强对农民的技术指导和服务,提高农民的科学技术素质和无害化生产水平,加快推广先进的动植物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加大市场监管力度,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加强对种子、种畜禽、农药、兽药、鱼药、肥料、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和经营的监管,尽快淘汰对“菜篮子”产品安全构成威胁的农药、兽药、鱼药,严厉打击制售、使用假冒伪劣农资的违法行为。
  (三)加强市场建设,建立安全的“菜篮子”产品产销经营体制。
  加快“菜篮子”产品市场基础设施建设。要充分利用各地的区位条件,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继续建设一批“菜篮子”产品批发市场,搞活“菜篮子”产品流通;要对现有各类市场进行规范改造,逐步完善城市“菜篮子”产品骨干批发市场的服务功能。逐步形成以大型批发市场和物流配送中心为枢纽,以连锁超市和便民店为主体的“菜篮子”产品流通模式。要严把市场准入关,建立安全的“菜篮子”产品产销经营体制,积极推进现代营销方式和流通组织形式。贵阳市和各地、州、市所在地,要加快安全、优质、无公害“菜篮子”产品专销区建设,健全产销合作机制,积极推行“场地挂钩”、“场厂挂钩”,大力发展“菜篮子”产品的连锁经营和直销配送。
  (四)努力扩大“菜篮子”产品出口出省,提高“菜篮子”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充分利用“两种资源”和“两个市场”,发挥我省农业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优势,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组织生产,大力发展具有贵州特色和符合质量卫生安全标准的“菜篮子”产品出口出省生产基地,努力扩大出口出省份额,提高我省“菜篮子”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力。有关部门要加强“菜篮子”产品进出口质量管理,积极做好对出口出省“菜篮子”产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产品质量卫生安全的认证工作,支持和帮助有条件的生产经营企业严格按有关进出口国标准和技术规范生产经营“菜篮子”产品,促进出口。同时,加强进口产品生产、加工、存放企业的注册登记,严格检验检测工作,严防国外动植物病虫害传入。
  (五)大力推进“菜篮子”产品的科技进步。
  农业、科技等部门要围绕提高“菜篮子”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水平,组织“菜篮子”产品安全生产科技攻关,抓好抗病虫品种、无病毒种苗、生物肥料、生物农药、新型兽药、高效疫苗、安全饲料添加剂、疫病诊断技术、无害化生产、安全检验检疫等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的研究、引进、开发和推广,提高“菜篮子”产品科技含量。要加快优质、专用、抗逆、高产农作物和畜禽(水产)等新品种选育及良种繁育。加快引进和开发果蔬、肉类、奶类等“菜篮子”产品加工、包装、运输、储藏(保鲜)技术设备。健全和完善技术推广体系,加强“菜篮子”产品质量卫生安全生产技术指导和培训。要在跨世纪青年农民培训、农民绿色证书、农业广播电视教育等培训计划中,列入“菜篮子”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方面的培训内容,切实加大培训力度。鼓励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与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合作,研究、开发和创新“菜篮子”产品质量卫生安全生产技术。
  (六)完善扶持政策,加强宏观调控。
  1.完善和落实各项扶持政策。在认真落实国家和我省已有的一些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的同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新阶段进一步提高“菜篮子”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水平的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新的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
  2.加大投入力度。各级人民政府要调整支出结构,集中投入一定的专项资金,重点支持“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积极开展“菜篮子”产品标准化、专业化生产,完善质量标准、检验检测和市场体系。国有商业银行要继续支持“菜篮子”市场流通基础设施建设。
  3.加快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要充分利用各种信息手段,及时向农户和生产经营企业提供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及标准、品牌等信息。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依法定期对生产、加工和流通环节的“菜篮子”产品进行抽检。省农业、质检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分工要求,整理汇总全省“菜篮子”产品的抽检、查处结果及质量卫生安全信息分别定期向国务院“菜篮子”食品管理部际联席会议、农业部、卫生部报告并向社会发布。

  三、明确责任,切实加强对新阶段“菜篮子”工作的领导
  (一)进一步完善“菜篮子”市长(行政领导)负责制。
  省人民政府成立由农业、经贸、计划、财政、科技、水利、公安、质量技术监督、卫生、工商、乡镇企业、环保等部门组成的“菜篮子”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领导、协调和指导全省“菜篮子”工作,研究审议“菜蓝子”工作的重大问题。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厅,负责全省“菜篮子”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的部署,把新阶段“菜篮子”工作作为各级行政领导的责任目标,进一步转变职能,增强责任意识、创新意识和品牌意识,健全组织领导,建立相应的协调机构,完善工作责任制,切实履行职责。对“菜篮子”产品质量卫生安全出现重大问题并导致严重后果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二)统筹规划,统一部署,明确重点,狠抓落实。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抓紧制订促进“菜篮子”发展的规划和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明确下一步工作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要突出抓好“菜篮子”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市场信息体系建设,完善市场基础设施。通过全面实施“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促进“菜篮子”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水平的不断提高。
  (三)加强对“菜篮子”产品质量卫生安全的宣传教育。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加强“菜篮子”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方面的有关政策、法规、标准、技术的宣传教育,增强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的质量卫生安全意识。让消费者了解和识别卫生安全食品,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菜篮子”产品质量卫生安全管理的氛围。
  (四)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配合。
  “菜篮子”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各地、各有关部门必须站在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阶段“菜篮子”工作的重要性,各级农业、经贸、卫生、质检、工商、环保、水利、计划、财政、金融、税务部门要按照国发(2002)15号文明确的工作职责,把质量、卫生安全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确保新阶段“菜篮子”工作的顺利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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