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保局,国务院有关部委(局、总会、总公司)环保机构:
为鼓励有益于环境保护产品的开发使用,统一环境标志产品的认证条件,现批准发布“节能荧光灯'等四项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技术要求编号与名称如下:
1、HJBZ 015.1-1997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节能荧光灯
2、HJBZ 015.2-1997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节能低汞型双端荧光灯管
3、HJBZ 015.3-1997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节能电子镇流器
4、HJBZ 017-1997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低噪声洗衣机
以上技术要求自批准发布之日起实施。
一九九七年三月十七日
附件:1、节能荧光灯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2、节能低汞型双端荧光灯管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3、节能电子镇流器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
4、低噪声洗衣机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