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国家检验检疫局向各直属检验检疫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检验检疫机构加强对埃博拉病毒病(又称埃博拉出血热)的检疫监测和卫生监督工作,以防止埃博拉传入我国。通知要求:
1.对来自上述疫区的人员,如发现有发烧、头痛、肌痛、结膜充血等症状的,要立即实施隔离留验。对病人的分泌物、排泄物,以及病人接触过的其他物品,应实施严格的消毒等卫生处理。
2.发现有关疫情时,要在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的同时,及时上报。
3.目前,对埃博拉病毒病尚无有效治疗药物和预防疫苗。对前往上述疫区的人员,要提供有关疫情信息和国际旅行卫生保健咨询服务。
4.要加强对来自疫区的易感动物(特别是灵长类动物及其产品)的检验检疫工作,严防埃博拉病毒病传入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