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动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经研究,定于2006年3月23日至24日在青岛召开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会议主要内容
总结2005年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煤矿安全培训的主要任务;讨论《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认证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交流工作经验,研究和探讨提高煤矿职工整体素质的新举措,促进煤矿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发展。
二、 参加会议人员
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分管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领导、相关业务处处长以及所辖区域煤矿安全监察分局负责人和辖区内煤矿安全培训机构主要负责人各一名(由省局确定并通知);部分重点矿业集团(公司、矿务局)分管培训工作的领导(请各有关省局负责通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机关各司和总局有关在京直属单位负责人。
邀请总局人事培训司及有关在京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邀请报社、政府网站记者到会报道。为提高培训教学质量,引导和帮助煤矿企业、培训机构使用高质量培训教材,特邀中国矿业大学出版社、煤炭工业出版社、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发行部等有关培训教材编写、出版、发行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与会单位及代表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会议报到时间
2006年3月22日。会期两天。
四、会议地点
青岛兴安大酒店(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如东路1号)。
五、其他事项
参加会议人员请填写代表回执(见附件2),由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统一汇总,并务必于3月16日前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事故调查司。联系电话及传真:010-64464017,64463047。
与会代表如在济南转车,请提前与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联系,联系人:吕高强,电话:0531-85685812;到青岛后如需接站,请提前与兴安大酒店联系,联系人:何恩诚,联系电话:0532-85815562转8186、013505321135。
二○○六年三月六日
附件1: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座谈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单 位 人 数
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分管领导、业务处长、区域分局负责人各一名)
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 3人
山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3人
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 3人
辽宁煤矿安全监察局 3人
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 3人
黑龙江煤矿安全监察局 3人
江苏煤矿安全监察局 3人
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 3人
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3人
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 3人
河南煤矿安全监察局 3人
湖南煤矿安全监察局 3人
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 3人
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 3人
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 3人
云南煤矿安全监察局 3人
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3人
甘肃煤矿安全监察局 3人
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 3人
新疆煤矿安全监察局 3人
福建煤矿安全监察局 2人(不含区域分局)
湖北煤矿安全监察局 2人(同上)
广东煤矿安全监察局 2人(同上)
广西煤矿安全监察局 2人(同上)
青海煤矿安全监察局 2人(同上)
北京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2人(同上)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煤矿安全监察分局 2人(同上)
重点矿业集团(公司、矿务局)
神华集团公司 1人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 1人
北京京煤集团公司 1人
开滦(集团)公司 1人
峰峰(集团)公司 1人
邢台矿业(集团)公司 1人
邯郸矿业(集团)公司 1人
山西焦煤集团公司 1人
大同煤矿集团公司 1人
阳泉煤业(集团)公司 1人
潞安矿业(集团)公司 1人
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公司 1人
平庄煤业(集团)公司 1人
呼伦贝尔煤业(集团)公司 1人
霍林河煤业(集团)公司 1人
沈阳煤业(集团)公司 1人
铁法煤业(集团)公司 1人
阜新矿业(集团)公司 1人
抚顺矿业(集团)公司 1人
通化矿务局 1人
辽源矿业集团公司 1人
黑龙江龙煤矿业集团公司 1人
鸡西矿业集团公司 1人
鹤岗矿业集团公司 1人
双鸭山矿业集团公司 1人
七台河矿业集团公司 1人
徐州矿务集团公司 1人
淮南矿业(集团)公司 1人
淮北矿业(集团)公司 1人
萍乡矿业(集团)公司 1人
淄博矿业(集团)公司 1人
枣庄矿业(集团)公司 1人
新汶矿业(集团)公司 1人
肥城矿业(集团)公司 1人
兖矿集团公司 1人
平顶山煤业(集团)公司 1人
郑州煤炭工业(集团)公司 1人
焦作煤业(集团)公司 1人
鹤壁煤业(集团)公司 1人
义马煤业(集团)公司 1人
涟邵煤业(集团)公司 1人
资兴矿务局 1人
南桐矿务局 1人
松藻煤矿公司 1人
攀枝花(集团)公司 1人
广旺能源发展(集团)公司 1人
华蓥山广能(集团)公司 1人
盘江煤电(集团)公司 1人
水城矿业(集团)公司 1人
云南东源煤业集团公司 1人
陕西煤业集团公司 1人
窑街煤电公司 1人
宁夏煤业集团公司 1人
乌鲁木齐矿业(集团)公司 1人
哈密煤业(集团)公司 1人
新疆焦煤(集团)公司 1人
各地安全培训机构 27人
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分别确定辖区内1个安全培训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参加。
总局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机关及有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
人事培训司 自定
综合司 1人
监察司 1人
调查司 自定
总局宣传教育中心 1人
煤炭工业人才交流培训中心 1人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 1人
中国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1人
中国煤炭工业劳动保护科学技术学会 1人
中国矿业大学(北京)安全技术培训中心 1人
中国煤炭工业协会 1人
煤炭工业出版社 1人
中国矿大出版社 1人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发行部 1人
中国安全生产报社(中国煤炭报社) 2人
局政府网站 1人
附件2:全国煤矿安全培训工作座谈会代表回执
单位 姓名 职务 性别 民族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