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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煤矿安全状况调查和安全规划工作的通知

各煤矿安全监察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煤炭管理部门,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公司、中煤建设集团公司、神华集团公司、北京矿务局、伊敏煤电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
  团工业局:
  为了认真贯彻江总书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煤炭工业局决定开展全国煤矿安全状况调查及安全规划工作。这项工作是煤矿安全监察和行业管理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制定煤矿安全监察和管理有关法规、政策、标准、规章和制定煤矿安全规划的基础,也是有效进行煤矿安全监察与管理的基础。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为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煤炭工业局成立领导小组(名单详见附件1),日常工作由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技术装备保障司负责。各煤矿安全监察局、各省(区、市)煤炭管理部门及有关公司要成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负责辖区内煤矿安全状况调查和安全规划工作。设立煤矿安全监察局的省(区、市),由煤矿安全监察局会同省级煤炭管理部门共同组织开展这项工作。其他省(区、市)由煤炭管理部门组织开展这项工作。各单位要做到组织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请各单位将
  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人员名单于10月底之前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安全技术装备保障司。

  2、各单位要按《全国煤矿安全状况调查及安全规划提纲》(见附件2)的要求,于2001年1月底前完成调查和规划工作。并将有关材料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附件:1、全国煤矿安全状况调查及安全规划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全国煤矿安全状况调查及安全规划提纲

二OOO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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