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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三期GSP检查员培训班的补充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日前,我司下发了《关于举办第三期GSP检查员培训班的通知》(药监市函[2002]26号)。现将举办培训班的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时间:培训班于2002年4月8日至10日举办,4月7日报到。

  二、地点:国务院第二招待所(北京西直门立交桥东南角,成铭大厦南侧)。 联系电话:010-66186688。

  三、其他事项
  (一)请各地接本通知后,组织已填报《GSP检查员申请表》的人员(不得超过4人),届时参加培训。
  (二)参加培训人员,如需会议预定返程车(机)票,请于2002年4月5日前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综合处联系。联系电话:010-67172507;传真:010-67152467

特此通知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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