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计委)、物价局:
根据药品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决定调整卡介苗等部分计划免疫药品的含税出厂价格,现将调整后的价格表印发给你们,请自2005年4月25日起执行。
二○○五年四月十五日
附表:4种计划免疫药品含税出厂价格表
序号药品名称剂型规格单位
含税出厂价(元)
1
皮内注射用卡介苗
冻干粉剂
5人份
支
0.92
2
麻疹减毒活疫苗
冻干粉剂
3人份
支
1.09
冻干粉剂
5人份
支
1.72
3
口服脊髓灰质炎减毒活疫苗
丸剂
1人份
粒
0.25
4
吸附百日咳、白喉、破伤风联合疫苗
水针
4人份
支
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