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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渝中半岛J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重庆市渝中半岛J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渝规文(2005)8号)收悉。市政府原则同意渝中半岛J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现批复如下:
  一、渝中半岛J标准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位于渝中区菜园坝、两路口、七星岗街道辖区范围。东以金汤街—放牛巷—凉亭子—中兴路—南纪门立交为界,西以建兴正街—菜园坝立交—菜园坝大桥北桥头为界,北以中区干道为界,南以长江为界。同意其规划功能以居住为主,以休闲娱乐为辅。
  二、同意该规划确定的总用地面积120.55公顷。其中:居住用地23.66公顷、公共设施用地14.13公顷、道路广场用地34.12公顷、市政公用设施用地1.76公顷、绿化用地41.47公顷、其他用地5.41公顷。规划总人口3.2万人。
  三、在下阶段规划设计中,要根据该规划确定的用地指标、渝中半岛城市形象设计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和各项专业规划;进一步调整城市用地结构,合理配置城市空间资源,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加快城市更新和危旧房改造进程,注重对历史文化遗产、天际轮廓线、水际线和轨道交通站点的保护;结合现状道路、地形标高分级优化道路交通网络,加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完善社会公共服务设施;严格控制公共设施、道路、市政公用设施、绿化用地;加强工程建设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具体建设项目选址定点要严格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工程建设活动中加强防治地质灾害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01)39号)要求执行;规划区内“三废”必须组织达标排放。把该标准分区建设成为交通便捷、配套完善,以居住为主的城区。
  四、严格执行本批复。请你局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加强规划控制和管理,保证各项规划要求得到落实;若需变动,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二○○五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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