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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推荐2005-2006年度农机跨区作业先进单位和个人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处管理局(办公室、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机局、黑龙江农垦总局农机局:
  近年来,各地农机管理部门认真组织开展农机跨区作业,取得了显著成效,受到了各级政府、广大农村干部和群众的充分肯定和广泛赞誉。为总结经验、鼓励先进,营造各部门合力支持农机跨区作业的氛围,不断提高农机跨区作业组织水平,推动农机跨区作业工作的持续创新与发展,全国跨区机收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表彰2005~2006年度农机跨区作业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和作业能手。现将组织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机跨区作业工作先进单位推荐范围和评选条件
  (一)推荐范围:组织开展农机跨区作业工作的省、地(市)、县(市)农机管理部门。
  (二)评选条件:
  1、连续两年以上组织开展农机跨区作业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及有关农机跨区作业政策,成立了跨区作业领导小组或指挥协调机构。与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农机跨区作业工作顺利进行。
  3、积极组织本辖区内联合收割机参加跨区作业,农机跨区作业的组织化程度高。积极开放本地农机作业市场,为引进的外地联合收割机做好各项接待和服务工作。
  4、农机安全生产的管理措施得力,跨区作业联合收割机实现有序流动。农机跨区作业期间,辖区内没有发生重大农机事故。
  5、通过组织开展农机跨区作业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6、认真做好跨区作业市场信息服务工作,及时统计、发布、上报市场信息。
  二、农机跨区作业先进工作者推荐范围和评选条件
  (一)推荐范围:直接参与农机跨区作业的组织、管理与服务的省、地(市)、县(市)农机管理部门及其下属单位的干部、职工。
  (二)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有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模范执行农机跨区作业的有关政策和规章,勇于开拓创新,工作成绩突出。
  2、在农机跨区作业工作中表现出较强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能力,忠于职守,吃苦耐劳,作风正派,清正廉洁,热忱帮助机手解决实际困难。
  3、连续两年直接参与农机跨区作业的组织、管理与服务工作。
  三、跨区作业能手推荐范围和评选条件
  (一)推荐范围:参加农机跨区作业的农机驾驶(操作)人员。
  (二)评选条件:
  1、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为人诚信、作风正派、勤奋工作、乐于助人,在农民、机手中拥有较高的威信。
  2、连续2年参加农机跨区作业,模范遵守农业部《联合收割机跨区作业管理办法》,服从跨区作业队的统一指挥和管理。
  3、持有农机监理机关核发的有效驾驶证件,并经年度审验合格,熟练掌握联合收割机操作技术。在农机跨区作业中,作业质量符合要求,没有发生作业纠纷和安全事故。
  4、在农机跨区作业中作业面积多、经济效益高,连续两年单机跨区作业面积1000亩以上。
  四、推荐方法和要求
  (一)推荐农机跨区作业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和农机跨区作业能手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的原则,重点推荐县(市)或乡镇的单位和个人。
  (二)各级农机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应采取自下而上,逐级审查、考核、申报的办法。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层层把关,优中选优,宁缺勿滥。坚持评选条件,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机管理部门负责将推荐对象在本系统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若无异议,方可将推荐名单及有关材料上报农业部。各地上报名额不得超过表彰名额分配表规定的指标。
  (四)受到推荐的农机跨区作业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和跨区作业能手,应如实填报《全国农机跨区作业先进单位申报表》、《全国农机跨区作业先进工作者申报表》、《全国农机跨区作业能手申报表》。申报表使用A4纸,计算机打印,一式两份,于2006年12月30日前上报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监督管理处。
  联系人:张汉夫 联系电话:(010)64192867

 
农业部办公厅
二○○六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1:全国农机跨区作业先进单位、先进工作者、作业能手表彰名额分配表

省份

先进单位

先进工作者

作业能手

备注

北 京

1

0

1



天 津

1

1

0



河北

9

9

4



山 西

6

6

2



内蒙古

4

4

1



辽 宁

1

1

1

含大连

吉林

0

1

0



黑龙江

1

1

1



上海

1

1

1



江苏

9

9

5



浙江

2

2

2

含宁波

安徽

6

6

3



福建

1

1

1

含厦门

江西

2

2

1



山东

9

10

4

含青岛

河? 南

9

10

4



湖北

6

6

2



湖南

5

5

2



广东

1

1

1



广西

1

1

1



海南

1

1

1



重庆

2

1

1



四? 川

3

3

1



贵? 州

1

1

1



云南

1

1

1



陕西

7

7

2



甘肃

4

4

2



青 海

1

0

0



宁夏

1

1

1



新疆

2

2

1



新疆兵团

1

1

1



黑龙江农垦

1

1

1



合计

100

100

50



附件2:全国农机跨区作业先进单位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负责人



联系电话



主要先进事迹:

地(市)农机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农机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全国跨区机收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全国农机跨区作业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



职务或职称



联系电话



工作简历:

主要先进事迹:

所在单位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地(市)农机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农机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全国跨区机收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全国农机跨区作业能手申报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政治面貌



文化程度



住址或工作单位



联合收割机驾驶证号



联系电话



工作简历:

主要先进事迹:

所在单位(乡镇)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县(市)农机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地(市)农机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省农机管理部门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农业部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全国跨区机收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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