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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建设委员会关于将“初步设计文件审查”调整到建设分中心办理的通告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办事效率,方便企业和群众,经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成政中心函[2006]41号文同意,从8月1日起,将我委原在政务中心市建委窗口(草市街2号5楼)办理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审查”事项调整到市政务中心建设分中心(八宝街111号2楼)办理。
二○○六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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