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地按照国家教委、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关于清理整顿中小学收费项目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对中小学收费项目进行了清理整顿,不少地方中小学校乱收费现象已逐步得到纠正。
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收费管理工作,贯彻国务院关于稳定物价的会议精神,国家教委于1994年9月21日至9月24日在上海市召开了部分省市中小学收费管理工作座谈会,会议研究的情况和问题有一定的普遍性,提出的一些政策和措施也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对各地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收费管理工作具有指导作用。现将《部分省市中小学收费管理工作座谈会纪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研究,狠抓落实,我委也将在最近对各地的贯彻执行情况专项进行检查。
1994年9月21至24日,国家教委在上海市召开了部分省、市中小学收费管理工作座谈会,国家监察部、国家教委财务司、监察局、基础教育司、上海市人民政府纠风办、教卫办有关领导,北京、上海、辽宁、河北、陕西、河南、山东、江苏、湖南、贵州、四川、重庆等12省市教委、教育局的有关负责同志,新华社、人民日报、光明日报、中国教育报等有关新闻单位参加了会议。
会上各省市同志交流了自1993年在武汉市召开的部分省、市加强中小学收费管理工作座谈会以来各地中小学收费管理工作的情况与经验。北京市、上海市重点介绍了两市加强收费管理,坚决制止中小学乱收费的情况,重庆市介绍了取消社会各方面向学校收费、摊派的情况与做法。会议还研究讨论了当前中小学收费管理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下一步应采取的措施。会议期间,与会同志考察了上海市中小学收费管理工作情况。
与会同志认为,一年来各省、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加强中小学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家教委有关坚决制止中小学乱收费文件和今年中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在加强收费管理,制止中小学乱收费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加强中小学收费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有了更为深刻的认识,在一些问题的看法上站得更高,更为全面,普遍加大了制止乱收费的力度,采取各种措施,加强综合治理,总的看,中小学乱收费现象已基本上得到了制止和纠正,清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收费管理制度得到了进一步完善和加强。从各方面强化了收费管理工作的内部和社会监督机制,使中小学收费管理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前进了一步。
会议同时认为,中小学收费管理工作虽已取得一定成效,但应看到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还有距离,各地发展也不平衡,完全解决中小学出现的乱收费问题,要有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需按照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继续抓紧工作,以取得更为明显的成效。
会议认为,要在各地前一阶段加强中小学收费管理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这是继续做好加强中小学收费管理工作的关键与先决条件。只有思想认识一致,才能使我们的工作深入一步。目前,社会对教育收费仍有一些反映,问题并未完全解决,教育部门要从严要求自己,要从全局的角度来认识中小学乱收费问题的危害性,乱收费现象尽管出现在少数学校,但影响很不好,因此治理工作不能放松,要把加强收费管理工作作为教育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按照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继续深入地更有成效地抓下去。
二、在加强收费管理,制止中小学乱收费工作中,要针对社会反映较大,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热点问题,如代办、代收费过多过滥等问题进行专项治理,采取切实措施加以解决,争取在较短时间内抓出成效。对随着教育改革深入发展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进行调查研究,制定必要的政策。如各地出现的选校生问题,由于这一问题比较复杂,从长远来说,根本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在于办好每一所学校,缩小学校间的差距,以满足群众选择好学校的愿望和需要。在目前情况下,解决这一问题,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和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研究具体政策和实施方案,但必须坚持一定原则:要区分义务教育和非义务教育,对义务教育阶段仍应坚持“就近入学”的原则,对已有选校生的地方要有适当的分数控制,坚决杜绝以钱买分的现象,招收选校生要有一定的比例控制,不可超过国家规定的班额,收费标准要根据群众的承受能力制定最高限额,非义务教育阶段的高中“择校生”也必须从严掌握,要报省市政府批准后实行。同时各地也可研究通过转换办学体制等形式,解决群众选择学校的实际需要,但必须先进行试点,并切实加强管理,决不能放任自流。
三、加强收费管理工作要从治标入手,标本兼治,刹风整纪,先把乱的问题抓好,同时要研究产生这些问题的源头和深层次的问题,进行综合办理,各地教育部门要争取各级政府继续增加对教育的投入,对明显偏低的收费标准要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作必要的调整,按规定的程序报批。对社会向教育的各种摊派,向政府报告后,由政府明令禁止,各省市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同时教育内部要继续完善收费管理体制,明确收费管理权限,建立健全收费管理规章制度和检查监督机制,使中小学收费管理进一步走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从而达到标本兼治。
四、中小学收费管理工作要强化监督检查,从严治理。各地治理中小学乱收费工作要着重于落实,使制定的工作计划、政策与规定真正落到实处。要加强收费工作的纪律,对有些政策、规定界线不明确的问题通过调查研究进一步明确。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或顶风现象,要予以严肃查处。
五、做好中小学收费管理工作,十分重要的一条是要做好宣传舆论工作,各地教育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介,通过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各种形式广泛宣传中小学收费的有关政策以及教育部门收费管理的具体规定、收费项目和标准,增加政策的透明度,把政策交给群众,让群众与社会了解教育,支持教育,并加以监督,为教育事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六、中小学收费问题不仅是教育内部的问题,也是一个社会问题,造成出现乱收费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因此加强收费管理工作,教育部门不仅要依靠各级政府的领导,也需要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参与和配合。各地教育部门要努力做好与监察、物价、财政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协调和配合,共同做好中小学收费管理工作。
会议希望各地在加强中小学收费管理,治理乱收费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的基础上,继续按照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巩固成果,扩大战果,通过创造性的工作,拿出实招、新招、硬招,使我们的收费管理工作再向前推进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