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校:
现将《上海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06年上海诚信活动周活动的通知》(沪信息委征(2006)220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你们在大力开展学生诚信道德教育的基础上,按照《通知》要求,结合新生入学教育,于9月20-26日集中组织开展诚信活动周活动。
请各校于9月9日前将诚信活动周活动计划和本学年学生诚信教育计划一并报市教委学生处。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六年八月三十日
附件:上海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06年上海诚信活动周活动的通知
沪信息委征(2006)220号
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贯彻胡锦涛同志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本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要求,推动广大市民群众、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以及其他各类社会主体形成褒扬和践行诚信的共同价值观,建设诚信上海,迎接2010年世博会,根据《2006年上海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要点》的安排,拟于9月20-26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06年上海诚信活动周活动。
请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根据区域、行业、职能特点,安排诚信活动周相关活动,并于9月16日前将附表填妥后报联席会议办公室以便汇总发布。
上海市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二○○六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