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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关于17家金融机构办理小额支付系统质押业务的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秦皇岛市商业银行等17家金融机构已与中国人民银行签署《小额支付系统质押业务主协议》。该批金融机构将于2006年6月26日起正式办理小额支付系统质押业务。
特此公告。
 
中国人民银行
二00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件:开办小额质押业务金融机构名单(共17家)

编号

金融机构名称

1

中国农业银行

2

交通银行

3

秦皇岛市商业银行

4

吉林市商业银行

5

太原市商业银行

6

岳阳市商业银行

7

宝鸡市商业银行

8

桂林市商业银行

9

深圳市商业银行

10

厦门市商业银行

11

长沙市商业银行

12

泉州市商业银行

13

北京农村商业银行

14

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15

合肥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16

长沙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17

日本三菱东京日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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