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巫某某,女,X年X月X日出生,汉族,居民,住(略)。
被告唐某某,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居民,住(略)。
被告罗某某,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居民,住(略)。
本院在审理原告巫某某诉被告唐某某、罗某某担保追偿权纠纷一案过程中,原告巫某某以目前证据不足为由,于2010年4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巫某某自愿申请撤回起诉,是其对诉权的自主处分,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一百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巫某某撤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100元(原告已预交),减半收取50元,由原告巫某某负担。
审判员李伯成
二O一O年四月九日
书记员杨洪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