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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某甲与(略)人民政府土地行政管理案一审行政判决书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河南省商水县人民法院

原告承某甲,又名承某松,男,X年X月X日生,汉族,住(略)。

委托代理人承某乙,男,X年X月X日生,汉族,住(略),系承某甲之侄。

委托代理人贾国华,河南法声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略)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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