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
登录        电话咨询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97.03.31.九十七年度除字第一二三號民事判決
时间:2008-03-31  当事人:   法官:林南薰   文号:97年度除字第123號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民事判決97年度除字第123號

聲請人乙○○

代理人甲○○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

聯合骨科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所示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事實

本件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執有聯合骨科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發行之如附表

所示證券,因遺失,前經聲請本院以96年度催字第837號公示催告,並刊

登新聞紙在案,現申報權利期間已滿,無人申報權利及提出原證券,為此

聲請宣告該證券無效。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96年度催字第837號裁定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期間已於民國97年2月10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聲請

人之聲請應予准許。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華民國97年3月31日

民事第一庭法官林南薰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97年3月31日

書記官楊書棼

附表:

┌──────────────────────────────────────────────────┐

│附表:股票97年度除字第123號│

├──┬──────────────┬──────────────┬────┬───┬────┬───┤

│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

││││││││

├──┼──────────────┼──────────────┼────┼───┼────┼───┤

│001│聯合骨科器材股份有限公司│88ND(略)││1│1000││

├──┼──────────────┼──────────────┼────┼───┼────┼───┤

│002│聯合骨科器材股份有限公司│88ND(略)││1│1000││

├──┼──────────────┼──────────────┼────┼───┼────┼───┤

│003│聯合骨科器材股份有限公司│88ND(略)││1│1000││

├──┼──────────────┼──────────────┼────┼───┼────┼───┤

│004│聯合骨科器材股份有限公司│88ND(略)││1│1000││

├──┼──────────────┼──────────────┼────┼───┼────┼───┤

│005│聯合骨科器材股份有限公司│88ND(略)││1│1000││

├──┼──────────────┼──────────────┼────┼───┼────┼───┤

│006│聯合骨科器材股份有限公司│88ND(略)││1│1000││

├──┼──────────────┼──────────────┼────┼───┼────┼───┤

│007│聯合骨科器材股份有限公司│88ND(略)││1│1000││

├──┼──────────────┼──────────────┼────┼───┼────┼───┤

│008│聯合骨科器材股份有限公司│88ND(略)││1│1000││

├──┼──────────────┼──────────────┼────┼───┼────┼───┤

│009│聯合骨科器材股份有限公司│88ND(略)││1│1000││

├──┼──────────────┼──────────────┼────┼───┼────┼───┤

│010│聯合骨科器材股份有限公司│88ND(略)││1│1000││

├──┼──────────────┼──────────────┼────┼───┼────┼───┤

│011│聯合骨科器材股份有限公司│88ND(略)││1│1000││

├──┼──────────────┼──────────────┼────┼───┼────┼───┤

│012│聯合骨科器材股份有限公司│88ND(略)││1│1000││

├──┼──────────────┼──────────────┼────┼───┼────┼───┤

│013│聯合骨科器材股份有限公司│88ND(略)││1│1000││

├──┼──────────────┼──────────────┼────┼───┼────┼───┤

│014│聯合骨科器材股份有限公司│88ND(略)││1│1000││

├──┼──────────────┼──────────────┼────┼───┼────┼───┤

│015│聯合骨科器材股份有限公司│88ND(略)││1│1000││

├──┼──────────────┼──────────────┼────┼───┼────┼───┤

│016│聯合骨科器材股份有限公司│88ND(略)││1│1000││

├──┼──────────────┼──────────────┼────┼───┼────┼───┤

│017│聯合骨科器材股份有限公司│88ND(略)││1│1000││

├──┼──────────────┼──────────────┼────┼───┼────┼───┤

│018│聯合骨科器材股份有限公司│88ND(略)││1│1000││

├──┼──────────────┼──────────────┼────┼───┼────┼───┤

│019│聯合骨科器材股份有限公司│88ND(略)││1│1000││

├──┼──────────────┼──────────────┼────┼───┼────┼───┤

│020│聯合骨科器材股份有限公司│88ND(略)││1│1000││

├──┼──────────────┼──────────────┼────┼───┼────┼───┤

│021│聯合骨科器材股份有限公司│88ND(略)││1│1000││

├──┼──────────────┼──────────────┼────┼───┼────┼───┤

│022│聯合骨科器材股份有限公司│88ND(略)││1│1000││

├──┼──────────────┼──────────────┼────┼───┼────┼───┤

│023│聯合骨科器材股份有限公司│88ND(略)││1│1000││

├──┼──────────────┼──────────────┼────┼───┼────┼───┤

│024│聯合骨科器材股份有限公司│88ND(略)││1│1000││

├──┼──────────────┼──────────────┼────┼───┼────┼───┤

│025│聯合骨科器材股份有限公司│88ND(略)││1│1000││

├──┼──────────────┼──────────────┼────┼───┼────┼───┤

│026│聯合骨科器材股份有限公司│88ND(略)││1│1000││

├──┼──────────────┼──────────────┼────┼───┼────┼───┤

│027│聯合骨科器材股份有限公司│88ND(略)││1│1000││

├──┼──────────────┼──────────────┼────┼───┼────┼───┤

│028│聯合骨科器材股份有限公司│88NX(略)││1│439││

└──┴──────────────┴──────────────┴────┴───┴────┴───┘

相关裁判文书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