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县人民法院开庭笔录
时间:2011年9月29日上午8:30—11:20
地点:宁乡县人民法院第十审判庭
案由:离婚纠纷
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略)
审判长(员):下面核对当事人身份。
原告唐某
委托代理人刘某某
被告陈某
委托代理人肖某某
审判长(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0条之规定,今天在此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唐某与被告陈某离婚纠纷一案,现在正式开庭。
审判长(员):本案由宁乡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蒋芷华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书记员何叶娟担任记录。
审判长(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45、46、47、48、49、50、51、52、64、74、129、130、131、216条之规定,当事人享有如下权利和承担如下义务:
(1)、当事人有权提出回避申请(解释回避制度);
(2)、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
(3)、当事人可以请求查阅、复制本案有关材料和法律文书;
(4)、当事人双方可以自行和解;
(5)、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6)、当事人有参加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的权利;
(7)、当事人有申请诉讼保全和先予执行的权利;
(8)、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自动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宣判前,原告可以申请撤诉但法庭裁定不许撤诉的,原告经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9)、当事人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不得滥用诉权;
(10)、当事人应当遵守诉讼秩序,尊重对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
(11)、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但不得提供伪证、假证,触犯我国《刑法》规定的依法处罚;
(12)、对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书和调解书,当事人必须自觉履行,并按规定交纳有关的诉讼费用。
审判长(员):以上当事人享有的权利与承担的义务,原告方听清楚了没有,是否申请回避
原:听清楚了,不要申请回避。
被:听清楚了,不要申请回避。
审: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双方是否同意
原:同意。
被:同意。
审判长(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本案应先行调解。下面本院对本案主持调解。
审:双方当事人是否同意先行调解
原:同意调解。
被:同意调解。
审:下面问双方几个问题。
审:原、被告相识恋爱的经过。
原:我与被告于1994年1月25日在宁乡X镇人民政府登记结婚。
审:被告,原告所述是否属某
被:属某。
审:你们婚后共同生育了小孩吗
原告:1996年5月1日共同生育男孩,取名唐某鑫。
审:被告,属某吗
被:属某。
审:你们婚后夫妻感情如何
原:夫妻感情一般,主要是婚前双方相处时间不长,了解不够,婚后常为家庭生活琐事发生争吵。
审:被告,原告所述是否属某
被告:属某,都是为了一些小事,其实并没有大的矛盾。
审:你们婚后了什么夫妻共同财产
原告:2000年在宁乡X村建有两层下地的楼房一栋及室内家具、电器。
审:被告,属某吗
被:属某。
审:你们有共同存款吗
原:没有。
审:被告,你们有共同存款吗
被:没有。
审:你们有共同债权吗
原:没有。
被:没有。
审:你们有共同债务吗
原:2007年在回龙铺信用社借款40000元用于做生意。
审:被告,原告在回龙铺信用社的借款你知情吗
被:我不晓得。
审:被告,你有共同债务吗
被:没有。
审:原、被告对本案事实部分有要补充的吗
原:没有。
被:没有。
审:原告,你愿意与被告和好夫妻关系吗
原:同意和好夫妻关系。
审:被告,你同意和好夫妻关系吗
被:有条件,自这次和好夫妻关系后,原告不得再赌博,另外,和好后,被告不再外出,原告给付被告生活费800元/月,其他屋里的人情开支,小孩读书费用及生活方面的开支原告要挑起重担。
原:好,我一定努力。
审:经本院主持调解,原告打消了离婚的念头,被告也表示愿意和好夫妻关系。
审: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唐某与被告陈某和好夫妻关系;
二、原、被告夫妻之间之前的矛盾一概既往不咎,互相尊重,互相体谅;
三、原告自和好后,不再参与赌博,努力建设好家庭,被告自协议之日起不再外出,保证勤俭持家,抚养小孩,原、被告双方自觉履行夫妻之间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四、在抚养小孩方面,由原告自愿承担小孩生活费、教育费,家中人情开支由原告负责,另外,原告在自己力所能及范围内,每月给付被告800元生活费。
本案案件受理费200元,减半收取100元,由原告唐某与被告陈某共同负担。
审:双方是否同意协议内容
原:同意协议。
被:同意协议。
审:上述调解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交待:本案以调解和好夫妻关系的方式结案,依法不另行制作调解书。
审:请双方当事人核对笔录是否有出入,如果没有出入,请在每页下面空白处签名,并可在五日内申请补正除协议内容以外的笔录内容(略)。
闭庭。
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