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宜章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结案通知书
(2012)宜执字第X号
牛某:
申请人牛某申请执行(2012)宜执字第X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经本院依法执行,被执行人李某已于2012年7月10日按执行和解协议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二0一二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