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
登录        电话咨询
申请执行人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与被执行人杨X行政处罚执行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住所地:西安市X路x号。

法定代表人吕某,局长。注册号xxx。

被执行人杨X(陕XX车主),男,汉族,19XX年X月X日出生,住西安市X区X路X号,公民身份号码XX。

申请执行人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与被执行人杨X行政处罚纠纷一案,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于2012年4月25日作出的西城管执罚字3-02【2010】第X号行政处罚决定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向本院申请执行,执行标的200元。执行中,被执行人杨X已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亦申请终结执行西城管执罚字3-02【2010】第X号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第(六)项、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西安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的西城管执罚字3-02【2010】第X号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执行员李小勇

二0一二年四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王毅

相关裁判文书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