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原审原告)北京倍利可轻工进出口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X区X胡同X号。
法定代表人孙某,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井某某,男,汉族,X年X月X日出生,该公司总经理,住(略)。
委托代理人王某某,男,汉族,X年X月X日出生,集智通知识产权代理(北京)有限公司商标代理人,住(略)。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住所地北京市X区X路X号。
法定代表人许某,主任。
委托代理人张某某,该委员会审查员。
原审第三人红蜻蜓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永嘉县X镇阳光大道。
法定代表人钱某,董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