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
登录        电话咨询
X某诉X某X某权责任纠纷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武功县人民法院

原告X某,女,X某年X某月X某日出生,汉族,住武功县X某X某院内。

被告X某X,女,X某年X某X某出生,汉族,住武功县X某X某家属楼。

本院在审理原告X某诉被告X某X某权责任纠纷一案中,原告X某于2012年X某X某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原告申请撤诉符合有关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原告X某X某回起诉。

本案受理费225元由原告承担。

审判长冯X某

代理审判员朱X某

人民陪审员党X某

二0一二年X某X某日

书记员郭X

相关裁判文书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