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卢某,男,X年X月X日生,汉族,农民。
被执行人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中心支公司。
负责人王某,系该公司经理。
申请执行人依据(2012)西民二终字第x号民事调解书向本院申请执行,要求被执行人给付案件款x元,并承担执行费200元。
执行中,被执行人对以上义务履行完毕。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2)西民二终字第x号民事调解书第一项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代审判员闫濵
二○一二年三月九日
书记员付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