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同县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会同县信访局诉沈秀娥、蒋永银返还财产一案能否受理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会同县信访局诉沈秀娥、蒋永银返还财产一案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四款的规定,对该起诉你院应不予受理。
二○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