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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某与田某、卓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慈利县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陈某,女,X年X月X日出生,汉族,住(略)。

被执行人田某,女,X年X月X日出生,土家族,住(略)。

被执行人卓某,男,X年X月X日出生,土家族,住(略)。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陈某与被执行人田某、卓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陈某向本院申请表示本案可以暂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三条(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慈利县人民法院(2010)慈法执第X号案的本次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卓某

二0一一年十月十三日

代理书记员彭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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