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京广中心商务楼X室。
法定代表人王某某,该协会总干事。
委托代理人张某某。
委托代理人徐某。
被告北京金都世纪奇天奇美食城,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X乡X村X号。
法定代表人郝某。
被告北京金都世纪奇天奇美食城歌舞厅,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X乡X村X号。
负责人郝某。
二被告共同委托代理人毛惠刚,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律师。
二被告共同委托代理人何彬。
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简称音集协)诉被告北京金都世纪奇天奇美食城(简称金都美食城)、北京金都世纪奇天奇美食城歌舞厅(简称金都美食城歌舞厅)侵犯著作权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音集协的委托代理人张某某、徐某,金都美食城和金都美食城歌舞厅共同的委托代理人毛惠刚、何彬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音集协诉称:我协会是经国家版权局正式批准成立的唯一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依法对音像节目的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实施集体管理。2008年以来,我协会先后与权利人签署了《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以信托方式获得了权利人多首音乐电视作品的放映权、出租权、广播权、复制权,我协会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对该音乐电视作品遭受侵权的行为提起诉讼。经查,金都美食城歌舞厅未经权利人许可,也未支付费用,而在其营业场所的点唱机中完整地收录了我协会管理的51首音乐电视作品供消费者点唱从而获取盈利,该行为侵犯了权利人的放映权。因金都美食城歌舞厅系金都美食城设立的分支机构,二者应承担连带责任。现我协会提起诉讼,要求金都美食城歌舞厅停止侵权、删除涉案音乐电视作品,金都美食城歌舞厅和金都美食城共同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10万元。
金都美食城和金都美食城歌舞厅共同答辩称:首先,音集协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其获得了涉案曲目的合法授权;其次,金都美食城歌舞厅使用的点唱设备是由案外第三人提供,音集协无权起诉金都美食城和金都美食城歌舞厅;第三,音集协并未因金都美食城和金都美食城歌舞厅的涉案行为受到损失,其索赔数额缺乏充分依据。综上,不同意音集协的诉讼请求。
经审理查明:音集协是经国家版权局批准成立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成立于2008年6月24日。2008年7月22日至2008年9月25日,音集协先后与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鸟人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孔雀廊娱乐唱片有限公司(简称孔雀廊公司)、北京天中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天中公司)和广州市新时代影音公司(简称新时代公司)签订《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根据上述合同约定,鸟人公司、孔雀廊公司、天中公司和新时代公司分别同意将其依法拥有的音像节目的放映权、复制权等权利信托给音集协管理,其中包括音集协主张权利的51首音乐电视作品(详见附表,简称涉案音乐电视作品)。
金都美食城歌舞厅在其经营的KTV使用点歌机向消费者放映音乐电视作品,点歌机中包括放映涉案音乐电视作品。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对此进行了公证,音集协为此支付公证费2740元。
金都美食城歌舞厅没有就使用涉案音乐电视作品支付费用。
另查,金都美食城歌舞厅系金都美食城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上述事实,有《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音像制品、公证书、公证费发票及当事人陈述等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经权利人授权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音集协是依法成立的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通过《音像著作权授权合同》取得了以信托方式管理涉案音乐电视作品的放映权的权利,其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向侵犯涉案音乐电视作品放映权的侵权人提起诉讼。对于二被告对音集协权利提出的质疑,因其未能提出相反证据,故本院不予采信。
现金都美食城歌舞厅在点歌机中使用涉案音乐电视作品进行经营活动,但未征得许可,也未支付报酬,故构成了侵权,应当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的责任。对于金都美食城歌舞厅提出涉案点唱设备是由案外人提供、音集协无权对其起诉的辩称,本院认为,首先,金都美食城歌舞厅并未就此进行举证;其次,金都美食城歌舞厅系涉案音乐电视作品的实际使用者,且从中直接获益,故应就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其上述辩称,本院不予支持。
关于具体的赔偿数额,本院将综合考虑涉案音乐电视作品的数量、金都美食城歌舞厅的使用方式、经营模式和规模等因素酌情判处。金都美食城歌舞厅系金都美食城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故音集协要求金都美食城与金都美食城歌舞厅承担连带责任,于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
综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八条第一款、第四十八条第(一)项、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北京金都世纪奇天奇美食城歌舞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立即停止使用涉案五十一首音乐电视作品(详见附表);
二、被告北京金都世纪奇天奇美食城和北京金都世纪奇天奇美食城歌舞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赔偿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经济损失及为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共计六万四千元;
三、驳回原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北京金都世纪奇天奇美食城和北京金都世纪奇天奇美食城歌舞厅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300元,由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负担500元,由北京金都世纪奇天奇美食城和北京金都世纪奇天奇美食城歌舞厅共同负担18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7日内交纳)。
如不服本判决,可于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同时按照不服本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如在上诉期满后七日内未交纳上诉案件受理费的,按不上诉处理。
审判长普翔
代理审判员苏志甫
代理审判员李自柱
二O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王某霏
书记员彭新桥
附表:
序号作品名称专辑名称签约公司
1《晚秋》《巨星从这里升起二》
广州市新时代影音公司
2-6《一个人哭》《一万个理由》《真的用心良苦》《有情人终成眷属》《难道爱一个人有错吗》《凤凰情源》佛山市顺德区孔雀廊娱乐唱片有限公司
7《向快乐出发》《天作之合》北京天中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8-51《宝贝》《长发》《老了》《男人》《守候》《生日》《突围》《笑容》《爱情果》《爱走远》《蹦蹦吧》《吹眼睛》《我要唱》《遇见你》《圆月亮》《杯水情歌》《家在东北》《两只蝴蝶》《幸福誓言》《因为是你》《我们的初恋》《无情的背叛》《我要抱着你》《给爱人的倾诉》《小眼睛的姑娘》《飞吧美丽的蝴蝶》《给我的挚友火天》《你是我的玫瑰花》《白狐》《谁说你长得不是很美》《其实我很在乎你》《x》《鸟巢》《心醉》《一天》《洗洗睡》《爱情乞丐》《放心宝贝》《一错再错》《一间小屋》《当雪花爱上梅花》《爱情重点》《陪君醉笑三千场》《让泪化作相思雨》《好歌天天唱》北京鸟人艺术推广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