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
登录        电话咨询
被告人曹某甲、曹某乙、张某丙犯贩卖毒品罪
当事人:   法官:   文号:襄城县人民法院

公诉机关襄城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曹某甲,男,生于1966年,住址(略)。

被告人曹某乙,男,生于1988年,住址(略)。

被告人张某丙,男,生于1978年,住址(略)。

辩护人张某丁,河南君志合(略)事务所(略)。

襄城县人民检察院以襄检刑诉(2010)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曹某甲、曹某乙、张某丙犯贩卖毒品罪,于2010年7月3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于2010年8月26日作出(2010)襄刑初字第X号刑事判决,被告人张某丙提出上诉。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0年11月4日作出(2010)许中刑二终字第X号刑事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襄城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郭芳芳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曹某甲、曹某乙、被告人张某丙及其辩护人张某丁、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襄城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09年12月份前后,被告人曹某甲、曹某乙先后二次在襄城县南关桥头处向被告人张某丙贩卖毒品海洛因,共计9克。被告人张某丙购买毒品后,先后多次将毒品卖给吸毒人员李XX、“小X”,共计3克。2010年1月6日下午,被告人张某丙在其位于襄城县X路东段租房处向吸毒人员杨X出售3.1克毒品海洛因后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上述事实,有被告人供述、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物证、书证证实。被告人曹某甲、曹某乙、张某丙之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曹某甲、曹某乙共同故意犯罪,属共同犯罪,且均系主犯。被告人张某丙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内又重新故意犯罪,属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请依法判处。

被告人张某丙辩称其吸毒,不属贩毒。其辩护人辩称: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某丙多次将毒品卖给小民,共计3克,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应依法不予认定。张某丙的行为不属情节严重,应在三年以下量刑。

被告人曹某甲、曹某乙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

经审理查明,2009年12月份前后,被告人曹某甲、曹某乙先后二次在襄城县南关桥头处向被告人张某丙贩卖毒品海洛因,共计9克。2010年1月6日下午,被告人张某丙在其位于襄城县X路东段租房处向吸毒人员杨X出售3.1克毒品海洛因后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

上述事实,被告人张某丙、曹某甲、曹某乙均在侦查阶段供认不讳,且能相互印证。证人杨X证实了张某丙向其贩卖毒品后被公安人员当场抓获的事实。证人王XX证实其在张某丙的住处见张某丙与一男的吸食毒品,后被公安人员带走的情节。证人王X鲜证实了与张某丙一起吸食毒品的事实。并有刑事科学技术鉴定书、扣押物品清单、照片、上缴毒品单据、辨认笔录、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2000)许中刑一初字第X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等证据予以证实。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曹某甲、曹某乙、张某丙明知是毒品而故意贩卖,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曹某甲、曹某乙共同故意犯罪,属共同犯罪,均系主犯,且属情节严重。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曹某甲、曹某乙、张某丙犯贩卖毒品罪成立,应予支持。但公诉机关认定被告人张某丙多次贩卖毒品属情节严重,经查:虽然被告人张某丙供认其在购买毒品后向吸毒人员李XX、“小X”贩卖毒品3克,但无其它证据予以印证,故起诉书认定该事实的证据不足,不予支持。被告人张某丙的辩护人辩称起诉书认定张某丙将毒品卖给吸毒人员李XX、“小X”共计3克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不予认定的理由正当,应予采纳。被告人张某丙辩称其不属贩卖毒品,经查:被告人张某丙在侦查机关供认其将3.1克海洛因贩卖给杨X,并有杨X的证言佐证,故被告人张某丙辩称的上述理由不足,不予采纳。被告人张某丙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内又重新故意犯罪,属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曹某甲、曹某乙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当庭认罪,可酌定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一款、第四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曹某甲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x元。

二、被告人曹某乙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x元。

三、被告人张某丙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

审判员殷秀霞

审判员张荣霞

审判员苏利军

二0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王淑君

相关裁判文书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