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丁某。
委托代理人王展,上海联业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北京三代动力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委托代理人苏某,该公司员工。
案由:侵犯著作权纠纷
原告诉称:原告系小说《被女人玩弄》的著作权人,被告在其所属网站(wap.x.com)上擅自转载了该小说,共计22万字。对此,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原告对该作品所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故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x元,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被告辩称:被告网站转载涉案小说属实,但被告已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表示愿与原告协商解决纠纷。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被告北京三代动力软件技术有限公司赔偿原告丁某经济损失人民币8000元;
二、案件受理费人民币50元由原告丁某承担;
上述各项费用被告北京三代动力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应于2010年4月X号之前一次性支付原告丁某;
三、双方当事人无其他争执。
上述协议,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本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审判员金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