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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尚唐某刷包装有限公司与北京鱼儿传媒广告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原告北京尚唐某刷包装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x-2),住所地北京市大兴区X镇曙光民营企业园南8条X号。

法定代表人唐某某,经理。

委托代理人闵某某,男,X年X月X日出生,汉族,北京尚唐某刷包装有限公司职员,住(略)。

被告北京鱼儿传媒广告有限公司(组织机构代码:x-6),住所地北京市宣武区X路X、X号X幢XA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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