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文书
登录
电话咨询
网站首页
我要提问
找律师咨询
法律咨询
查找律师
法律知识
法律法规
法律论文
法律文书
黄某乙与新国线集团(福州)运输有限公司旅客运输合同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原告黄某乙,男。
委托代理人陈文飞、柯某某(特别代理),福建天泽广业(略)事务所(略)。
被告新国线集团(福州)运输有限公司,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X路X号。法定代表人李少明,董事长。
相关裁判文书
»
被告人罗某犯抢劫罪
»
被告人石某犯抢劫罪一案
»
陈某诉宋某离婚纠纷一案
»
张某犯强迫卖淫罪一案
»
被告人石某犯强奸罪一案
»
张某犯抢劫罪一案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
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客户端
| 触屏版丨
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