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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某某与昆明邦特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纠纷一案
当事人:   法官:   文号: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原审被告)李某某,男,汉族,X年X月X日生,身份证号码:x。

委托代理人王润福,云南宣和(略)事务所(略),特别授权代理。

被上诉人(原审原告)昆明邦特佳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昆明经济开发区X路云大知城一期X幢。

法定代表人梁某某,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马俊,云南恒业(略)事务所(略),特别授权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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