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再审人(原审被告):胡某某
被申请人(原审原告):刘某某
原审原告刘某某与原审被告胡某某离婚纠纷一案
审判长王志刚
审判员吴雪峰
代理审判员刘某光
二00九年八月二十四日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赵悦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