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进一步促进人民法院廉洁公正执法,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中、省、市委政法委的统一安排,决定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为期三年(2010-2012)的案件评查活动,并对今年开展的“百万案件评查”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
这项评查活动重点是群众关注、反映强烈的信访案件,疑难复杂的信访“骨头案”和容易滋生腐败、容易发生违规违法的案件。市中院重点评查由中央、省委政法委交办的案件、领导批办的案件和影响较大的案件。所评查的案件均是程序已经终结的案件,人民法院正在法定程序中办理的案件不予评查。今年全市法院的案件评查活动分为排查报送、审核交办、开展评查和复查,以及年度总结四个阶段,重点评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特别是对于排查出的每一起信访积案、进京非正常访案件、重复访案件,都要进行认真评查。
为了切实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安康中院成立了由周建明院长任组长的“百万案件评查”活动领导小组,并在确定评查案件名单、评查人员、评查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的基础上,进一步落实了清理信访积案包案领导及合议庭成员。同时,明确要求全市法院在评查活动中做好四个方面工作,即:评查结论要客观真实;评查结果要作为考核依据;评查结果要不断巩固提高;评查工作责任要层层落实。目前,全市基层法院已相继成立了案件评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案件评查活动。通过加强安排部署、协调调度、督促检查等形式,积极掌握活动总体情况,及时研究解决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活动的扎实有序顺利开展。
按照中央、省委政法委要求,全市两级法院每年各评查100起案件。通过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问题和执法司法案件,深入认真开展案件评查工作,从中发现执法问题,找准审判活动中存在漏洞或差距,分析原因,督促整改,加强薄弱环节建设,进一步完善执法管理制度、健全执法监督制约机制,全面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和执法公信力,从源头上遏制涉法涉诉信访新案的发生,大幅提升人民群众对执法工作和法院队伍的满意度,维护人民法院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