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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用人单位通过校园招聘的形式招收应届毕业生,报到后,用人单位要求填写未就业登记,以见习青年身份入

您好,用人单位通过校园招聘的形式招收应届毕业生,报到后,用人单位要求填写未就业登记,以见习青年身份入职,签订就业见习协议,不交五险一金,写了劳动合同但不让填写日期,请问合理吗?如果不合理侵犯了什么权益?如何维权呢?维权后能得到什么补偿?
提问时间:2022-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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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理,需要写日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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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去劳动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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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
那,见习青年的身份,和见习单位签订的,就业见习协议,是否可以作为存在劳动关系的一个协议,还是说不用管这个就业见习协议,没签合同就是没签合同,申请举报?这个合同当时没让填写日前,全都收上去了,我们手里也没有,任何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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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如果符合劳动协议里的要件 就属于劳动协议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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