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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通过电子邮件向领导提出《辞职申请书》,并在OA上提交了辞职申请流程,部门领导已经同意了,但是

您好,我通过电子邮件向领导提出《辞职申请书》,并在OA上提交了辞职申请流程,部门领导已经同意了,但是公司HR经理没有批准,这段时间我认真完成部门工作的交接,请问,三十天后,我能否依据劳动法,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提问时间:2021-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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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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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是三十天后,我可以单方面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不同意,我可以向劳动局申请仲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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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邀律师
是的。
没有更多数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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