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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A公司工作,但合同签的是B公司。现在A公司不需要我们,B公司安排我们去别的公司上班,岗位不同。我们有权拒绝吗?拒绝后解除合同能否获得经济补偿?

目前上班的公司A公司,我面试也是直接面试的A公司,但是A公司因为编制问题叫我与第三方公司B公司签订合同,从法律来说我属于B公司员工,现A公司因领导安排,需结束外派人员(意思就是不需要我们这种与第三方公司签合同的员工),可我们从法律讲属于B公司,现在B公司安排我们去别的公司面试上班,安排的公司岗位与现在的也不一样,我们有权拒绝吗?如果我们拒绝并想解除与B公司的劳动合同,是否还可以得到劳动法规定的按照上班年限的经济补偿?
提问时间:2024-09-11
律师解答:根据咨询记录,A公司与B公司之间的关系属于劳务派遣。B公司有权根据用工单位的安排,调整派遣员工的工作岗位。因此,B公司可以要求员工去其他公司面试和上班,这在法律上是允许的。

补充:员工在面对新的工作安排时,若对新岗位不满意,可以选择拒绝,但需注意拒绝可能会影响与B公司的劳动关系。如果选择解除与B公司的劳动合同,员工有权根据劳动法规定,依据在B公司的工作年限申请经济补偿。具体补偿金额应根据当地劳动法和合同约定进行计算,建议在解除合同前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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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劳务派遣类公司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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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合同那家公司属于劳动派遣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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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单位可以退回劳务派遣公司,另行安排工作,也是公司的安排是没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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